学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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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的通知

时间:2020-03-27

各理事、会员、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:

2020年初,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,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,我会会员和全省科技工作者一道,积极响应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的号召,义无反顾奔赴疫情防控一线,顽强拼搏、日夜奋战,与时间赛跑,同疫魔较量,以满腔热忱助力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,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筑起一道坚实屏障,做了大量的相关工作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秀抗疫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和推荐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
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(团队)。

二、评选类别和条件

1、先进个人。在抗疫期间积极参与到临床一线、公共卫生和防疫、后勤保障、爱心捐赠、科普宣传和志愿服务等相关战“疫”表现突出的会员、理事。

2、先进集体(团队)。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积极贡献、表现突出的分支机构、会员单位等。

三、评选办法和程序

1、申报推荐。自即日起,按照单位(或理事)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广泛推荐和申报先进典型,并填报申报表,所有申报材料(申报表、先进事迹及相关佐证1000字以内,附工作或活动照片)于4月30日以前发电子版到学会邮箱scspaq@126.com,并报送纸质材料2份。联系电话028-85502068 地址: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6号四川大学华西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B区203~204室。

2、审核评选。学会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再组织评审小组评选后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,拟表彰名单将在学会公众号、网站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对象,形成学会表彰的正式文件择期进行表彰。

3、表彰奖励。在学会网站和公众号上公布表彰决定,对评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,并在学会公众号、网站等新媒体宣传其先进事迹。

四、其它事宜

1、评选结果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备案。

2、本次评选结果优先作为向上级机关及组织推荐先进的依据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各会员、理事、分支机构及团体会员单位加强宣传发动,鼓励大家积极参与,深入细致地发现身边的先进典型,及时推荐报送。

2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推荐人或单位要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,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,确保事迹情况真实准确。

3、个人推荐(自荐)需所在单位或部门在申报表中填写推荐情况。


四川省食品安全学会

2020年3月25日